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教材精选笔记(第五章3节)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1月12日

4.摘要填写要确切、简明
5.会计科目填写要准确
6.记账凭证的书写应清楚、规范
7.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来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8.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之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9.填制记账凭证时若发生差错,应重新填制。
已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的,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第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订正某月某日第某号凭证”字样。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10.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面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斜线或S线注销。
(二)收款凭证的填制要求
收款凭证左上角的“借方科目”按收款的性质填写“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日期”填写的是编制本凭证的日期;右上角填写编制收款凭证的顺序号;“摘要”填写记录经济业务的简要说明;“贷方科目”填写与收入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会计科目;“记账”是指该凭证已登记入账的标记,防止经济业务重记或漏记;“金额”是指各项经济业务的发生额;“附件  张”是指本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最下边分别由有关人员签章。
见教材【例5.1】
(三)付款凭证的填制要求
与收款凭证的填制要求基本相同,只是左上角由“借方科目”换为“贷方科目”,凭证中间的“贷方科目”换为“借方科目”。
特别注意: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划转业务,为了避免重复记账,只填制付款凭证,不编收款凭证。
说明:只编货币资金的付出方(贷方)的付款凭证:如:从银行提取现金,要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将现金存入银行,要编制现金付款凭证。
见教材【例5.2】
(四)转账凭证的填制要求
它的应借、应贷会计科目全部列入记账凭证之内。
见教材【例5.3】
注意:在同一项经济业务中,如果既有现金或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又有转账业务时,应分别填制收(或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例如,李强出差回来,报销差旅费500元,出差前已预借800元,剩余款项交回现金。对于这项经济业务,应根据收款收据的记账联填制现金收款凭证,同时根据差旅费报销凭单填制转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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