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会计从业《财经法规》考点讲义:第一章第三节_第6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7月13日
(二)启用会计账簿的要求  
扉页上附启用表  
(三)登记会计账簿的要求  
1.必须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2.登记会计账簿必须按照记账规则进行。  
(1)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  
(2)各种账簿要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  
(3)凡需结出余额的账户,应当定期结出余额。  
(4)会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更正方法进行更正。更正方法一般有划线更正法、补充登记法、红字冲正法三种方法。更正处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盖章,以明确责任。  
(5)及时对账  
4个相符:保证账证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次数:各单位的额对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6)定期结账  
按照不同的会计期间,结账可分为月结、季结和年结。  
3.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其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也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4.也要符合其他法律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等。  
5.禁止账外设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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