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关于启用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7月11日

  6、“备注”页。该页记载省级会计管理机构规定的需记载的其他信息。

  二、颁发范围

  (一)从2013年7月1日起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合法取得2005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旧版证书)满6年的持证人员。

  (三)2013年7月1日后因旧版证书遗失或毁损等原因需重新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我市持证人员。

  (四)2013年7月1日起持外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我市的持证人员。

  三、颁发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品质和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三)按要求完成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

  四、颁发时间

  2013年7月15日开始,对颁发范围内符合颁发条件的人员颁发新版证书。7月1日至14日暂停办理证书申领业务,其它业务正常办理。

  五、颁发方法

  (一)凡参加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在成绩有效期内登陆陕西会计(http://snkj.gov.cn),填写并打印《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书原件(高中以下学历不需提供)、《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到所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领新版证书。

  (二)持有旧版证书的人员,可通过陕西会计网查询证书有效期(换发证书之日起6年),并在证书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登陆陕西会计网,填写并打印《会计人员定期换证登记表》,由持证人员携带旧版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会计人员定期换证登记表》及发生变化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原证书所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新版证书的换发。

  (三)因旧版证书遗失需重新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我市持证人员,应当在我市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申明遗失作废,而后登陆陕西会计网,填写并打印《会计人员证书补发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申请补发新版证书;因旧版证书毁损需重新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我市持证人员,应当登陆陕西会计网,填写并打印《会计人员证书补发申请表》,持毁损证书原件,向所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申请补发新版证书。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核实无误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颁发新版证书。证书有效期按新版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

  (四)持有外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我市的人员,应在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登陆陕西会计网,填写并打印《会计人员调转申请表》,持《会计人员调入申请表》、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省调出登记表和在调入地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同时换发我省的新版证书。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