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_第4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4月16日

  专业阶段考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日期:2013年9月25日-10月20日

  十、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报名地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领取。

  (四)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当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

  阶段考试合格证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杭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杭州财税大楼附楼一楼会计人员办事大厅)领取。

  十一、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免试年度为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年度,申请人应当于本年度考试开始前提交免试申请。

  申请本年度免试的人员,应当持《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到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身份证原件、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高级技术职称文件原件,并附送复印件各两份。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由财政部考委会制定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财政部考办将继续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模拟练习网站,便于报名人员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

  (四)浙江省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在杭州市举行。

  (五)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报名地的地方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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