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自2013年4月10日正式开始。现将有关报名流程说明如下:
一、专业阶段考试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全国统一安排在2013年4月10日至26日。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 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所有报名人员应当重新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预报名完成后,网上报名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预报名信息表,请首次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便于下一步资格审核。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 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2、报名条件:
⑴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②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现场确认。
1、东莞考区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6日至15日(不含公休日)
2、现场确认流程:
①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并缴纳考试报名费。
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
②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可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同步进行网上确认,网上支付如需发票的,请统一在市注协按规定时间领取(具体领取时间请留意本网站通知)。
无历史电子照片的非首次报名人员,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到报考地市考办现场上传电子照片。
③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于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并缴纳考试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