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7 月31 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当于7 月24 日至31 日期间,持报名交费确认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省考办进行第二次报名资格审核。省考办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1 号粤财大厦18 楼。
④学历认证
对于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填写的毕业证书编号,将提交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未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考生,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考试报名费也不予退还。
3、现场确认点的地址:
东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东莞市体育路5号健升大厦1501-A区,联系电话:22995502(考务费刷卡)。
4、交费确认
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在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交纳考试报名费。
非首次报名人员,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无历史电子照片的非首次报名人员,需到报考地市考办上传电子照片后方可交纳报名费。
应届毕业生,在通过首次报名资格审核后交纳考试报名费。
报名费标准为每科85 元。
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全国统一安排在2013年4月10-26日。
2、报名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3、网上确认:
①报考人员应于网上报名期间通过报名系统直接进行网上确认并支付报名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确认。
②报名人员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条件、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向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考办)查询办理,咨询电话:020-83063574、83063573.
4、收费标准:
报名费标准为每科85元,综合阶段的“试卷一”和“试卷二”分别按一科收费。
5、综合阶段其他相关信息综合阶段的其他相关信息请查看省注协网站http://www.gdicpa.org.cn/.
三、考试科目、范围及方式
1、考试科目: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会计、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2、考试范围:
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3、考试方式(特定范围报名人员除外):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