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税法考试辅导:招待费计提基数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2月5日
应税收入与业务招待费等费用计提基数的关系:
可以作为计算费用扣除基数的项目 营业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销售货物
提供劳务
让渡资产使用权
建造合同
其他业务收入 材料销售收入
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
包装物出租收入
其他
视同销售收入 非货币**易视同销售收入
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入
其他视同销售收入
不做基数收入 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收益;债务重组收益
罚款净收入;捐赠收入;政府补助收入
其他(营业外收入核算的、上述未列举的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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