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特定范围报名人员
(一)特定范围报名人员,是指1967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选择纸笔作答考试方式的报名人员(下同)。
纸笔作答考试方式,是指通过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客观试题使用计算机作答,主观试题使用纸笔作答。
(二)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在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提交考试方式申请书,办理报名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回网上通过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办理交费手续后,不再允许变更考试方式。
(三)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应当到财政部考办专门设立的考区参加考试。
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区均设置在湖北省武汉市。
六、考试时间安排
(一) 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考试:
2013年9月28日
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2013年10月19日
08:30-11: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30-19:30 经济法
2013年10月20日
08:30-11:30 会计
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7:30-19:30 税法
(二) 考试地点
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大连市。
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沈阳市。
七、考试辅导教材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发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规汇编,由出版社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自愿购买。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不编发综合阶段考试辅导教材。
八、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9月16日至28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9月25日至10月20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九、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