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公告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财政部考委会《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规定,现将贵州省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考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3年4月10日至26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或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gicpa.org.cn)或贵阳会计网(http://www.gykw.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所有报名人员应重新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完成预报名后,网上报名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预报名信息表,请首次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便于下一步资格审核。未能通过计算机审核预报名不成功的考生,可向贵州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或当地财政局指定的报名点咨询。
报名人员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条件,但不能在网上报名的或没有完成预报名的,可到省考办报名。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考试。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6日至15日9:00至17:00。
1.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