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2014年《会计》重点讲解1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7月12日
 一、会计基本假设(会计前提)

  (一)会计主体

  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解决是否记账的问题)、计量(解决计入金额的问题)和报告(解决会计科目、报表项目的选择问题),反映企业本身所从事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会计主体可能是法律主体的一部分,也可能是几个法律主体的综合体。

  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一般来说,法律主体必然是会计主体。但是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二)持续经营

  (三)会计分期

  会计期间通常分为年度和中期(非年度)。(P286)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报告期间,它可以是一个月、一个季度或者半年,也可以是其他短于一个会计年度的期间,如1月1日至9月30日的期间等。

  (四)货币计量

  二、会计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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