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_第4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3月25日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注协网站查阅),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中注协已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练习网站(http://cpademo.cicpa.org.cn)。报名人员可登录练习,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

(四)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中注协将通过官方网站(http://www.cicpa.org.cn)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中注协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中注协电话010-88250110(工作日8:00—17:00)或咨询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会员部。

(七)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会员部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湖霞街6号重庆财政学校B区601室,咨询电话:023-63050658、023-67031193、023-67031194、023-67031195.报考人员可乘坐153、634、684路公交车在重庆财政学校站下车步行800米即可到达。

附件1: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

免试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技术职称

职称评定时间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
免试科目
(画√)

审计

财务成本管理

经济法

会计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税法

申请人应当对上述信息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名确认。
签名:                                                   年 月 日
申请人所在
单位人事
主管部门
对技术职称
的 确 认




签 章
年 月 日

地、市
考办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省级地方
考办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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