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章节重要考点总结第三章第三节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10月15日

  五、应客户的要求提供第二次意见

在某客户运用会计准则对特定交易和事项进行处理,且已由前任注册会计师发表意见的情况下,如果注册会计师应客户的要求提供第二次意见,可能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注意:
如果第二次意见不是以前任注册会计师所获得的相同事实为基础,或依据的证据不充分,可能对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1.征得客户同意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
2.在与客户沟通中说明注册会计师发表专业意见的局限性;
3.向前任注册会计师提供第二次意见的副本。
注意:
如果客户不允许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考虑所有情况后决定是否适宜提供第二次意见。

  六、收费

  第一,在承接业务时,如果收费报价过低,可能导致难以按照执业准则和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的要求执行业务,从而对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除法律法规允许外,注册会计师不得以或有收费方式提供鉴证服务,收费与否或收费多少不得以鉴证工作结果或实现特定目的为条件。

  第三,注册会计师收取与客户相关的介绍费或佣金,可能对客观和公正原则以及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原则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七、专业服务营销

  注册会计师通过广告或其他营销方式招揽业务,可能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在向公众传递信息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维护职业声誉,做到客观、真实、得体。


首页 1 2 尾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