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会《审计》讲义及习题:审计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_第8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5月22日
【重要知识点】:前任或现任合伙人加入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时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

加入审计客户的情形

评价不利影响

防范措施

1.关键审计合伙人加入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特定员工

因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产生不利影响

除非该合伙人不再担任关键审计合伙人后,该公众利益实体发布了已审计财务报表,其涵盖期间不少于十二个月,并且该合伙人不是该财务报表的审计项目组成员,否则独立性将视为受到损害。

2.前任高级合伙人加入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特定员工

因外在压力产生不利影响

除非该高级合伙人离职已超过十二个月,否则独立性将被视为受到损害

3.由于企业合并的原因,前任关键审计合伙人担任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特定员工

因外在压力产生不利影响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不被视为独立性受到损害:

(1)当前任关键审计合伙人接受该职务时,并未预料到会发生企业合并;

(2)前任关键审计合伙人在事务所中应得的报酬或福利都已全额支付;

(3)前任关键审计合伙人未继续参与,或在外界看来未参与事务所的经营活动或专业活动;

(4)已就前任关键审计合伙人在审计客户中的职位与治理层讨论。

  单选题: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前任高级合伙人或管理合伙人,或同等职位的人员加入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特定员工,在其离职( )个月后,将不会对独立性产生影响。
  A.3个月 
  B.6个月 
  C.12个月 
  D.24个月
  【答案】C
  【解析】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前任高级合伙人(或管理合伙人,或同等职位的人员)加入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特定员工,将因外在压力产生不利影响。除非该高级合伙人离职已超过十二个月,否则独立性将被视为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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