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第一章第三节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10月7日

第三节 法律责任

  (一)广义法律责任——积极意义(正面)法律责任与消极意义(反面)法律责任,等同法律义务。
  狭义法律责任——消极意义(反面)的法律责任
  (二)狭义的法律责任——违法行为、法律制裁
  广义的违法包括一般违法和犯罪;狭义的违法是指不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行为
  (三)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法律制裁二者中,违法行为是首要因素,它是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的原因和前提。法律制裁是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方式,法律责任是前提,法律制裁是结果或体现,但是有法律责任不等于有法律制裁。


首页 1 2 尾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