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讲义:民事诉讼_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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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诉讼时效(★★★)(10年多选;11、12年单选;13年不定项;14年多选)
  1.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
  【注意】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即丧失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2.诉讼时效期间的具体规定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
  (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1年”
  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例题•多选题】下列选项中,适用特别诉讼时效期间的有( )。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
  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
  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
  D.运输货物被丢失或者损毁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期间。D错误,应是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考题•单选题】(2011年)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09年6月30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
  A.2010年6月30日之前
  B.2010年12月31日之前
  C.2011年6月30日之前
  D.2011年12月31日之前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本题中2009年6月30日对方未付租金,即为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则诉讼时效期至2010年6月30日。
  (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绝对时效期间):“20年”
  【注意】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例题•单选题】老赵于1992年7月1日因鼻窦炎在医院进行了手术。2011年7月10日,老赵的鼻子开始流脓,2011年8月1日经鉴定流脓与当年的手术有关,则老赵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
  A.2012年7月31日之前
  B.2013年7月31日之前
  C.2012年6月30日之前
  D.诉讼时效期间已过,法律不再予以诉讼保护
  『正确答案』C
  3.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和中断
  (1)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时停止计算。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其他障碍包括:(了解)
  ①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尚未确定或者非因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产管理人不明确,使继承人不能行使其继承权。
  (2)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记忆提示】“客观原因”导致“中止”——暂停键;“主观原因”导致“中断”——重启键
  【例题•单选题】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则诉讼时效期间计算适用的情形是( )。
  A.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不受影响,继续计算
  B.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待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
  C.已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待障碍消除后重新计算
  D.权利人可请求法院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止。根据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该予以中止,也就是“暂停”。
  【例题•单选题】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09年6月30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8月1日,该地区发生洪水,危害直至9月30日才消除,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
  A.2010年6月30日之前
  B.2010年8月31日之前
  C.2011年6月30日之前
  D.2011年8月31日之前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止。题目中的不可抗力并没有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此不导致诉讼时效中止。
  【考题•多选题】(2014年)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 )。
  A.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B.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
  C.权利人提起诉讼
  D.因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中断。根据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答案是ABC。选项D是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考题•不定项选择题】(2013年)马超与房东刘备商议租其在四川省成都市某区的120平米房屋一套,租期1年,从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先预付半年租金。2012年7月1日即半年后再支付剩余租金。双方签订租房合同后,马超搬入住房。2012年12月31日,马超在未支付刘备其余租金的情况下搬出住房,不知去向。根据资料回答下列1-4小题:
  1.假设刘备从未向马超追要过其余租金,刘备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应当最迟在( )前提起诉讼。
  A.2013年7月1日
  B.2013年12月31日
  C.2014年1月1日
  D.2014年12月31日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
  2.假设马超住所地为四川省雅安市某区,刘备住所地为河南省南阳市某区,二人在重庆市某区签订租房合同,合同并未约定产生纠纷的诉讼管辖法院,刘备欲向马超提起诉讼,以下哪些法院具有管辖权( )。
  A.重庆市某区人民法院
  B.四川省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
  C.四川省雅安市某区人民法院
  D.河南省南阳市某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刘备准备在马超的住所地雅安提起诉讼,但不料该法院由于2013年4月29日地震,无法办公,直至2013年8月29日才恢复办公,则刘备主张租金权利的诉讼时效届满日为( )。
  A.2013年11月1日
  B.2014年4月30日
  C.2014年8月29日
  D.2013年12月29日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止。根据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4.假设在刘备的多次寻找与多次追讨下,马超在2013年6月1日写下还款计划书,保证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房租付清。但到期马超仍未支付房租,则刘备请求租金权利的诉讼时效届满日为( )。
  A.2014年12月31日
  B.2015年12月31日
  C.2014年6月1日
  D.2015年6月1日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中断。根据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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