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类
建筑类
职业资格
公务员
外贸类
计算机类
医药类
外语类
学历类
全部考试
1.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支付方扣缴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担保费)、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关注:转让土地使用权、融资租赁
2.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核定征收的3个公式
其中: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经费支出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营业税税率)×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