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知识预习8_第4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1月8日

  (八)转让无形资产

  一般情况下:全额计税。

  差额计税:纳税人转让购置或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

  (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   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纳税人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   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九)销售不动产

  一般情况下:全额计税。

  差额计税:纳税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或抵债所得的不动产

  (1)纳税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   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的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纳税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   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十)营业额扣除有关项目的合法有效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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