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六章_第9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8月7日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第九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法律制度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纳税人

(二)征税范围

(三)税率

1.税率的具体规定。

2.适用税率的确定。

(1)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 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

(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 的,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

(四)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之和x 适用税率

(六)减免规定

(七)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地点。

3.纳税期限。

二、教育费附加

(一)征收范围

(二)计征依据

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之和为计征依据。

(三)征收比率

(四)计算与缴纳

1.计算公式: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之和x征收比率

2.费用缴纳。

(五)减免规定

第十节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一、船舶吨税

(一)纳税人

自中国境外港口进人中国境内港口的船舶征收船舶吨税(以下简称“吨税”),以应税船舶负责人为纳税人。

(二)税率

吨税采用定额税率,按船舶净吨位的大小分等级设置单位税额,分30日、90日和1年三种不同的税率,并实行复式税率,具体分为两类: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

(三)计税依据

吨税以船舶净吨位为计税依据,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船舶净吨位x适用税率

(五)税收优惠

下列船舶免征吨税:

1.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 0元以下的船舶;

2.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

3.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4.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5.捕捞、养殖渔船;

6.避难、防疫隔离、修理、终止运营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7.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者征用的船舶;

8.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船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