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六章_第10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8月7日

(六)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船舶进人境内港口的当日,应税船舶在吨税执照期满后尚未离开港口的,应当申领新的吨税执照,自上一执照期满的次日起续缴吨税。

2.纳税期限。

应税船舶负责人应当自海关填发吨税缴款凭证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清税款。

未按期缴清税款的,自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

二、车辆购置税

(一)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以下称应税车辆) 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二)征收范围

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三)税率

车辆购置税采用10%的比例税率。

(四)计税依据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为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X 税率

进口应税车辆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X 税率

(六)税收优惠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4.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或者减税。

(七)征收管理

1.纳税申报。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税款应当一次缴清。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2.纳税环节。

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3.纳税地点。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耕地占用税

(一)纳税人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

(二)征税范围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三)税率

耕地占用税实行定额税率。耕地占用税根据不同地区的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情况实行有地区差别的幅度税额标准:

(四)计税依据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一次性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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