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问:考生网上付费时间?
答:初级:2015年1月17日8:00—2月14日24:00;中级2015年4月6日8:00— 4月30日24:00;高级2015年4月6日8:00— 4月30日24:00。
20、问:2015年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形式是怎样的?
答:根据财政部会考(2014)27号文件要求:北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全部实行计算机无纸化考试,《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门连续考试时间为三个半小时。考试时间为2015年5月16日—5月20日(分10个批次)。
2015年中级资格考试形式为纸笔考试,考试时间为2015年9月12日—13日。高级资格考试形式为纸笔开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015年9月13日上午。
21、问:2015年初级资格报名时,考试批次考生是否可以自由选择?
答:不能,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以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为准。
22、问:以前发的会计证无效后,又重新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年限如何计算?
答:1999年以前颁发的会计证(绿皮),由于未重新换证,按作废无效处理,不计算会计工作年限。重新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会计工作年限按新证书颁发日期起算。
23、问:由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转入时换新证,发证时间变更会计年限如何计算?
答:请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转入时换新证的发证机关开具证明。
24、问:网上报名需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和退费;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4)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
(5)考生报名信息除固定信息外的其他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允许再改动报名信息。
25、问:对违纪违规的考生,将如何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人保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和人保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保部12号令)规定,对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考生,将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