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2014《公司信贷》精讲(16)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7月24日

三、贷款质押风险分析

质押贷款中,银行在放款时占主动权,处理质押物手续较为简单。质物具有价值稳定性好、银行可控制性强、易于直接变现处理用于抵债的特点,因此它是银行最愿意受理的担保贷款方式。

1.贷款质押风险分析

目前银行办理的质押贷款在业务中主要有如下风险。

(1)虚假质押风险

虚假质押风险是贷款质押的最主要风险因素。目前各家银行对此内部都做了严格的规定,只有本银行系统的存单才可用于在本行作质押贷款。但即使是同银行系统的存单,如果借款申请人提供的是同城不同机构,或是异地的本行系统机构的存单,仍应加以核实并通知办理质押手续方能予以贷款。

(2)司法风险

银行如果让质押存款的资金存放在借款人在本行的活期存款账户上,是有司法风险的。如果借款人与其他债权人有经济纠纷,司法部门凭生效的法律文书来银行冻结或扣划存款,发放质押贷款的银行是难以对抗的。为规避这种风险,银行须将质押资金转为定期存单单独保管,或者更为妥当的方式,将其转入银行名下的保证金账户。

(3)汇率风险

当外币有升值趋势,或外币利率相对高于人民币利率时,常常会发生企业以外币质押向银行借人民币的情况。银行这时在办理质押贷款时,应注意质押外币与人民币的汇率变动风险,如果人民币升值,质押的外币金额已不足以覆盖它了,质押贷款金额将出现风险敞口。因此,在汇率变动频繁的时期,确定质押比例要十分慎重,应该要求以有升值趋势的可兑换货币质押。

(4)操作风险

对于质押贷款业务,银行内部如果管理不当,制度不健全也容易出问题。主要是对质物的保管不当,例如质物没有登记、交换、保管手续,造成丢失;对用于质押的存款没有办理内部冻结看管手续等。

2.贷款质押风险防范

为防范虚假质押风险,银行查证质押票证时,有密押的应通过联行核对;无密押的应派人到出证单位或其托管部门作书面的正规查询。动产或权利凭证质押,银行要亲自与出质人一起到其托管部门办理登记,将出质人手中的全部有效凭证质押在银行保管。要切实核查质押动产在品种、数量、质量等方面是否与质押权证相符。同时要认真审查质押贷款当事人行为的合法性;接受共有财产质押,必须经所有共有人书面同意;对调查不清、认定不准所有权及使用权的财产或权利,不能盲目接受其质押。为防范质物司法风险,银行必须严格审查各类质物适用的法律、法规,确保可依法处置质物;对难以确认真实、合法、合规性的质物或权利凭证,应拒绝质押。

银行防范质物的价值风险,应要求质物经过有行业资格且资信良好的评估公司或专业质量检测、物价管理部门作价值认定,再确定一个有利于银行的质押率;选择价值相对稳定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谨慎地接受股票、权证等价值变化较大的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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