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个人理财》第四章知识点: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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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银行理财产品

第三节 银行理财产品介绍

  四、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

  (一)概念

  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成立信托计划,接受银行委托,将银行发行理财产品所募集来的客户资金,向理财产品发售银行或第三方购买信贷资产。信托计划到期后,由信托公司根据信托投资情况支付本金和收益。

  (二)监管要求

  1.在开发信贷资产理财产品过程中,金融机构开展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时,应保证信贷资产是确定的、可转让的,以合法有效地进行转让和投资。

  2.银监会 《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通过资产组合管理的方式投资于多项信贷资产,理财产品的期限与信贷资产的剩余期限不一致时,应将不少于30% 的理财资金投资于高流动性、本金安全性高的存款、债券等产品。

  (三)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的特点

  1.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作为银行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的一个重要手段,在银行资产业务规模受到控制的条件下,银行有动力开发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借此将资产业务转化为中间业务,规避宏观经济政策和监管政策的限制。

  2.这种规避政策的方式,在信贷规模受到严格限制的情况下,容易受到政策的窗口指导的影响,借以减少对宏观经济政策效果有效性的不利影响。

  (四)风险特征:属于稳健、保守型理财产品

  1.信用风险

  信贷资产类产品对银行和信托公司而言,属于表外业务,贷款的信用风险完全由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承担。一旦出现还款风险,将会给理财产品投资者带来巨大风险,银行和信托公司对此不负有偿还义务,但也将面临系统性的声誉风险。

  2.收益风险

  该类产品收益来源于贷款利息。执行人民银行相关利率标准。意味着收益上限是贷款利率,而且面临信托公司提取信托管理费用、托管费用及理财产品的销售费用的抵扣。

  3.流动性风险

  借款人提前还款,信托资产类产品可能提前终止,投资者面临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例如当贷款利率上升时,借款人提前还贷,理财产品面临提前终止的风险。

  五、组合投资类财产品

  (一)概念:通常投资于多种资产组成的资产组合或资产池,其中包括债券、票据、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存拆放交易、新股申购、信贷资产以及他行理财产品等多种投资产品,同时发行主体往往采用动态的投资组合管理方法和资产负债管理方法对资产池进行管理。相较于其他理财产品,该类产品实现两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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