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考试《个人贷款》第三章讲义:支付管理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1月28日

第三章 个人贷款管理

  3.2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3.2.4支付管理(掌握)

  贷款支付的两种方式

 
概念
操作方式
贷款人受托支付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提出支付申请,并授权贷款人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贷款资金。
借款人自主支付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事先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个人贷款原则上应当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贷款,经贷款人同意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①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

  ②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③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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