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报关员章节辅导知识(第四章第三节)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9月16日
第三节 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的海关管理
知识点:
  • 归类的依据
  • 归类的修改
  • 预归类
  • 预归类受理和预归类决定
  • 商品归类决定
商品归类决定: 海关总署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进出口货物作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商品归类决定。进出口相同货物,应该适用相同的商品归类决定。
    商品归类决定由海关总署对外公布。
    作出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商品归类决定失效的,应当由海关总署对外公布。
    海关总署发现商品归类决定存在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撤销。撤销商品归类决定的,应当由海关总署对外公布。被撤销的商品归类决定自撤销之日起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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