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制度》的产生:《协调制度》一般每隔若干年就要修订一次。自1988年生效以来,《协调制度》共进行了4次修订,形成了1988年、1992年、l996年、2002年和2007年共5个版本。
《协调制度》的基本结构:《协调制度》将国际贸易涉及的各种商品按照生产类别、自然属性和不嗣功能用途等分为21类97章,每一章由若干品目构成,品目项下又细分出若干一级子曰和二级子目。为了避免各品目和子目所列商品发生交叉归类,在类、章下加有类注、章注和子目注释。为了保证《协调制度》解释的统一性,设立了归类总规则,作为整个《协调制度》商品归类的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