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2014年辅导:报关单填制和预录入问答3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6月26日

  7.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进口投资设备、物品时,报关单“经营单位”如何填报?

  答: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国内外贸公司代理进口投资设备、物品时,报关单“经营单位”栏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及经营单位代码,同时在报关单“备注”栏注明“委托XXXX公司代理进口”字样。

  8.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项号”栏如何填报?

  答:加工贸易项下进口料件时,应在报关单“项号”栏填报该项商品在加工贸易手册料件备案的项号;出口成品时,应在报关单“项号”栏填报该项商品加工贸易手册成品备案的项号,特殊情况下应按如下方法填报: (1)深加工结转货物,进出口报关单分别按照结转双方加工贸易手册中的进口料件项号和出口成品项号填报。 (2)余料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按照转出加工贸易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进口报关单按照转进加工贸易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 (3)料件复出货物,出口报关单按照加工贸易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 (4)成品退换货物,退运进境报关单和复运出境报关单按照加工贸易手册原出口成品的项号填报。 (5)加工贸易料件转内销货物及按料件内销的成品,应填制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加工贸易手册进口料件的项号。 (6)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应先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征免税证明中的项号。然后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加工贸易手册出口成品项号。进、出口报关单货物数量应一致。

  9.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实际情况与手册备案不一致时如何填制报关单?

  答:当报关单某些栏目内容与加工贸易备案手册不一致时,经接受申报的海关确认为同一货物时,应区分以下几种情况加以处理: (1)若“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或“规格型号”栏内容与备案不一致,则按照实际进出口货物情况填制报关单,并在“备注”栏注明。 (2)若商品编码与备案不一致,则按照实际进出口情况填制报关单。若系统提示该项商品为许可证件商品,则应要求企业向主管海关申请更改备案数据。 (3)若商品项号、进出口岸、经营单位或收(发)货单位、商品名称、或计量单位与备案不一致,则应要求企业向主管海关申请更改加工贸易备案数据后再进行报关单申报。

  10.如何填报报关单“装货港/指运港”栏?

  答:进口货物报关单应填报“装货港”。装货港指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二程船”运输的进口货物以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为装货港。 出口货物报关单应填报“指运港”。指运港指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最终目的港不可预知的,可按尽可能预知的目的港填报。 该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港口航线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港口代码。 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境内”(代码“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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