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证券发行与承销考点精讲: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推荐核准程序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4月8日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应暂缓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该事项对本次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影响的,发行证券的申请应重新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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