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操作
第一节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总体原则、内容和目标
【考纲要求】了解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总体原则和内容。
【重点考点】
为了进一步健全新股发行机制、提高发行效率,证监会2009年6月10日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
一、改革原则
坚持市场化方向,促进新股定价进一步市场化,注重培育市场约束机制,推动发行人、投资人、承销商等市场主体归位尽责,重视中小投资人的参与意愿。
二、基本内容
在新股定价方面,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淡化行政指导,形成进一步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
在发行承销方面,增加承销与配售的灵活性,理顺承销机制,强化买方对卖方的约束力和承销商在发行活动中的责任,逐步改变完全按资金量配售股份;适时调整股份发行政策,增加可供交易股份数量;优化网上发行机制,股份分配适当向有申购意向的中小投资者倾斜,缓解巨额资金申购新股状况;完善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
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明晰发行市场的风险。
三、预期目标
一是市场价格发现功能得到优化,买方、卖方的内在制衡机制得以强化。
二是提升股份配售机制的有效性,缓解巨额资金申购新股状况,提高发行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在风险明晰的前提下,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意愿得到重视,向有意向申购新股的中小投资者适当倾斜。
四是增强揭示风险的力度,强化一级市场风险意识。
四、改革措施
1.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形成进一步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
2.优化网上发行机制,将网下网上申购参与对象分开。
3.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
4.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提示所有参与人明晰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