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证劵从业证劵交易辅导:经纪业务其他事项4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2月28日
2014年证劵从业证劵交易辅导:经纪业务其他事项4

上海证券交易所配股操作流程:

  (1)证券交易所按上市公司的送配公告,在股权登记日闭市后根据每个股东股票账户中的持股量,按照无偿送股比例,自动增加相应的股数并主动为其开立配股权证账户,按有偿配股的比例给予相应数量。

 (2)配股缴款期限内,承销商确定一个交易席位代理上市公司作为买入方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统一的证券代码申报买入配股权证。

 (3)证券公司的营业网点均可按照上市公司公告中的配股价格受理投资者的配股认购缴款业务。操作方法同柜台接受委托买入股票。拥有该种股票配股权证的投资者,可委托买入不超过可配股数的股票,具体方式为向场内申报卖出配股权证(其实质是买入股票)。 

 (4)由于是申报卖出,因此证券交易所利用电脑交易撮合系统的控制卖空的功能,即可判别客户拥有配股权证的数量,一旦确认即可撮合成交。

(5)每日闭市后,配股缴款自动纳入清算系统,同其他证券交易的清算资金同步划拨,最后集中划入承销商的买方席位。

 (6)在配股权证缴款期(一般为10个交易日)结束后,由承销商将配股缴款集中划付给上市公司,完成整个配股缴款工作。

(7)按照有关规定,在配股缴款过程中,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交易费用。证券交易所免收证券公司的手续费。

注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配股申报是“买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