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证券从业考试证券交易章节知识点(第一章第二节)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5月18日
第二节 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席位和交易单元
知识点:
  • 证券交易所会员的资格、权利与义务及会员资格的申请与审批
  • 证券交易所会员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检查及纪律处分
  • 特别会员的含义、资格、权利和义务
  • 证券交易所交易席位的含义、权利和转让
  • 交易单元的含义、权限和功能
证券交易所会员的资格、权利与义务及会员资格的申请与审批:
1.资格
证券公司要成为会员应具备一定的条件。一般来说,证券交易所是从证券公司的经营范围、承担风险和责任的资格及能力、组织机构、人员素质等方面规定入会的条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此的规定基本相同,主要有:
(1)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批准设立并具有法人地位的证券公司。
(2)具有良好的信誉、经营业绩和一定规模的资本金或营运资金。
(3)组织机构和业务人员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条件。
(4)承认证券交易所章程和业务规则,按规定缴纳各项会员经费。
(5)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2.权利
(1)参加会员大会。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证券交易所事务的提议权和表决权。
(4)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证券交易,享受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服务。
(5)对证券交易所事务和其他会员的活动进行监督。
(6)按规定转让交易席位等。
3.义务
(1)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开展证券经营活动。
(2)遵守证券交易所章程、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证券交易所决议。
(3)派遣合格代表入场从事证券交易活动(深圳证券交易所无此项规定)。
(4)维护投资者和证券交易所的合法权益,促进交易市场的稳定发展。
(5)按规定缴纳各项经费和提供有关信息资料以及相关的业务报表和账册。
(6)接受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等。
4.申请与审批
证券公司申请成为证券交易所的会员,首先要将一系列相关材料报送证券交易所,如申请书、设立的批准文件、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章程及主要业务规章制度等。证券公司申请文件齐备的,证券交易所予以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接纳为会员的决定。证券交易所同意接纳的,向该证券公司颁发会员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证券交易所会员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检查及纪律处分:
1.日常管理
证券交易所会员应当设会员代表1名,组织、协调会员与证券交易所的各项业务往来。会员代表由会员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会员应当设会员业务联络人1~4名,根据授权代位履行会员代表职责。
证券交易所会员应当向证券交易所履行下列定期报告义务:每月前7个工作日内报送上月统计报表及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每年4月30日前报送上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年度报告材料,每年4月30日前报送上年度会员交易系统运行情况报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定期报告义务。
证券交易所会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与收费方式,按时缴纳相关费用。2.监督检查
证券交易所对会员的证券交易行为实行实时监控,重点监控会员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
证券交易所在会员监管过程中,对存在或者可能存在问题的会员,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下列措施:口头警示;书面警示;要求整改;约见谈话;专项调查;暂停受理或者办理相关业务;提请中国证监会处理。
3.纪律处分
证券交易所会员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证券交易所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单处或者并处下列纪律处分措施:
(1)在会员范围内通报批评。
(2)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谴责。
(3)暂停或者限制交易。
(4)取消交易权限。
(5)取消会员资格。
证券交易所会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会员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证券交易所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下列纪律处分措施:
(1)在会员范围内通报批评。
(2)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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