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特别交易事项及其监管
本章主要考点
1.掌握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业务的有关规定。
2.熟悉回转交易制度。
3.熟悉股票交易特别处理规定。
4.熟悉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
5.熟悉创业板股票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的规定。
6.掌握开盘价、收盘价的产生方式。
7.熟悉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的规则。
8.掌握证券除权(息)的处理办法和除权(息)价的计算方法。
9.熟悉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处理规定。
10.熟悉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的交易规定。
11.熟悉证券交易所交易信息发布及管理规则。
12.掌握证券交易所关于交易行为监督的规定。
13.熟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一节 特别交易规定与交易事项
一、特别交易规定
(一)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是指单笔数额较大的证券买卖。
1.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掌握)
进行大宗交易的条件 (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 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2)B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 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美元;
(3)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 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4)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万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5)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大宗交易的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接受大宗交易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9:30~11:30、13:00~15:30,但如果在交易日15:00前处于停牌状态的证券,上海证券交易所不受理其大宗交易的申报;每个交易日15:00~15:30,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对买卖双方的成交申报进行成交确认。
▲大宗交易的申报
◆ 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的确定
有涨跌幅限制证券 由买卖双方在当日涨跌幅价格限制范围内确定。
无涨跌幅限制证券 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 买卖双方输入交易系统的每笔大宗交易成交申报,其证券代码、成交价格和成交数量必须一致。
◆ 大宗交易的成交申报须经证券交易所确认。交易所确认后,买方和卖方不得撤销或变更成交申报,并必须承认交易结果、履行相关的清算交收义务。
◆ 大宗交易不纳入证券交易所即时行情和指数的计算,成交量在大宗交易结束后计入当日该证券成交总量。
◆ 每个交易日大宗交易结束后应公布的信息
股票和基金大宗交易 公告证券名称、成交价、成交量及买卖双方所在会员营业部的名称等信息
债券和债券回购大宗交易 公告证券名称、成交价和成交量等信息
【例1·单选题】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 )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A.A股
B.B股
C.基金
D.国债及债券回购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例2·单选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 )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A.10%
B.20%
C.30%
D.5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2.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业务(掌握)
协议平台是指交易所为会员和合格投资者进行各类证券大宗交易或协议交易提供的交易系统。
(1)下列交易可以通过协议平台进行:
①权益类证券大宗交易,包括A股、B股、基金等。
②债券大宗交易,包括国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债券质押式回购等。
③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份额协议交易(“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协议交易”)。
④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买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①A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②B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元港币;
③基金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④债券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000张(以100元人民币面额为1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⑤债券质押式回购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000张(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⑥多只A股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A股的交易数量不低于20万股;
⑦多只基金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基金的交易数量不低于100万份;
⑧多只债券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债券的交易数量不低于2000张。
★两交易所的归纳:
▲协议平台接受用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9:15~11:30、13:00~15:30。申报当日有效。当天全天停牌的证券,协议平台不接受其有关的申报。
▲协议平台接受交易用户申报的类型包括:意向申报、定价申报、双边报价、成交申报和其他申报。
(3)协议平台按不同业务类型分别确认成交,具体确认成交的时间规定为:
权益类证券大宗交易、债券大宗交易(除公司债券外) 15:00~15:30
公司债券的大宗交易、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协议交易 9:15~11:30、13:00~15:30
(4)交易价格的确定
权益类证券大宗交易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由买卖双方在其当日涨跌幅价格限制范围内确定。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债券大宗交易 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协议 由买卖双方自行协议确定。
▲债券大宗交易以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协议交易实行当日回转交易。
(5)交易所每个交易日通过协议平台、交易所网站等方式对外发布协议平台交易信息。
▲协议平台上进行的权益类证券大宗交易和双边交易债券的大宗交易,暂不纳入交易所即时行情和指数的计算,成交量在协议平台交易结束后计入当日该证券成交总量。
【例1·单选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以下( )不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A.A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B.债券单笔质押式回购交易数量不低于500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C.基金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D.B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元港币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债券单笔质押式回购交易数量不低于5000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B的说法有误。
【例2·单选题】权益类证券大宗交易、债券大宗交易(除公司债券外),协议平台的成交确认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 )。
A.9:15~11:30 B.9:30~11:30
C.13:00~15:27 D.15:00~15:3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权益类证券大宗交易、债券大宗交易(除公司债券外),协议平台的成交确认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15:00~15:30。
【例3·判断题】协议平台接受交易用户申报的类型包括意向申报、定价申报、双边报价、成交申报和其他申报。(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协议平台接受交易用户申报的类型包括意向申报、定价申报、双边报价、成交申报和其他申报。
(二)回转交易(熟悉)
证券的回转交易是指投资者买入的证券,经确认成交后,在交收前全部或部分卖出。
当日回转交易 债券、权证、深交所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份额协议
次交易日起回转交易 B股
【例题·单选题】( )实行次交易日起回转交易。
A.债券
B.权证
C.B股
D.深交所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份额协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B股实行次交易日起回转交易。
(三)股票交易的特别处理(熟悉)
股票交易特别处理分为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ST)和其他特别处理(ST)。
1.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
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措施 (1)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
(2)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受到退市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条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最近2年连续亏损(以最近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2)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2年连续亏损。
(3)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在规定期限内未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2个月。
(4)在法定期限内未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停牌2个月。
(5)因出现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股权分布问题解决方案,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其实施。
(6)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解散的情形。
(7)法院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可能依法宣告公司破产。
(8)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风险的情形。
▲上市公司应当在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之前1个交易日发布公告。上市公司相关公告内容(6项)。
2.其他特别处理
处理措施 (1)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
(2)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受到其他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条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为负。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公司因2年连续亏损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以后亏损情形消除,于是按规定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获准,但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主营业务未正常运营,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4)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3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5)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6)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
(7)公司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或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
(8)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在其股票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之前1个交易日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