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发票申请
1.考试结束后将为集体报名单位统一邮寄发票。
2.需要发票的个人,须在报名截止日之前,登录报名网页申请,发票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邮寄。其他未申请但需要发票的个人,须在考试结束后3个月内,致电考试服务热线021-61651128-转人工服务,进行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考生补开发票的申请。
3.考试报名结束前已经申请发票的考生,自考试结束之日起3个月还未收到发票的,才可致电考试服务热线021-61651128转人工服务,申请登记发票补寄。
十二、退费流程
考生申请退费流程:
登录证券考试报名网站—>自行确认不需参考科目—>删除已缴费考试科目—>等待退款
已成功报考的考生(报考科目显示“已缴费”),可在考试报名结束前申请退费,超过所规定的退费时限的,其报名费不予退还。
在线支付退款将退还至原付款时使用的银行卡,退款手续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邮局汇款退款将退还至考生报名注册时填写的地址,退款手续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三、成绩复核
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20日内申请成绩复核服务,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成绩复核仅限于检查、核加各类题目的正确率、已得分数的计算、合计以及登录是否有误,成绩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不得再次复核。申请办法如下:
(1)考生登录http://kw.ata.net.cn/page/step1.asp
(2)详细填写申请信息
(3)在线支付服务费用(由考务公司收取20元)
(4)致电021-61651128转客户人工服务(信息核实),确认已经缴费
(5)考务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用挂号信方式寄出成绩复核单
十四、违纪处理办法
1、考生在考试期间有(并不限于)以下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监考人员提出批评和警告,同场测试两次受到批评和警告的判为违纪,本场次成绩取消并且一年内不得再报考:
(1)测试期间,交头接耳、互打手势的;
(2)偷看他人答题,帮助他人作答,纵容他人抄袭的;
(3)测试期间,在考场内外喧哗的;
(4)拒不按要求存放物品的;
(5)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2、考生在考试期间有(并不限于)以下扰乱考场秩序行为之一的判为违纪,本场次成绩取消并且两年内不得再报考。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1)使用或试图使用通讯、存储、摄录等电子设备的;
(2)请人替考或代替他人测试的;
(3)涉及集体(2人及以上)舞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