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四节 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
  依据运作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基金分为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 
  一、封闭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二、开放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申购或者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这里所指的开放式基金特指传统的开放式基金,不包括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和上市开放式基金等新型开放式基金。 
  表1-11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比较一览表 
| 比较项目 |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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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限不同  | 
 有固定的存续期限  | 
 一般是无期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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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额限制不同  | 
 在封闭期限内,基金份额一   | 
 基金规模不固定,投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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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场所不同  | 
 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 
 可以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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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形成方式不同  | 
 主要受二级市场供求关系影响  | 
 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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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励约束机制和投资策略不同  | 
 没有赎回的压力,基金管理人可实行长期的投资策略,以取得长期经营绩效  | 
 由于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不固定,投资操作常常会收到不可预测的资金流入、流出的影响与干扰,特别是为满足基金赎回的需要,开放式基金必须保留一定的现金资产,并高度重视基金资产的流动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会给基金的长期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