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总体规划(重要)
概念
■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
■是综合性纲领性规划,是编制专项、区域规划及制定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
■国家级、省级总规一般5年,可达10年,市县级根据需要确定
一、总体规划的特点、地位、内容
(一)总体规划的特点(三特点)
■战略性
■权威性
■纲领性
(二)社市经条件下总体规划的地位
■是以法定文件形式表现国家战略意图以及党和政府组织人民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行动纲领
■是进行中长期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
■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主要内容(四内容)
(一)发展环境和形势判断
(二)规划期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预期性指标——针对企业、产业
◇约束性指标——考核政府
(三)主要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三、总体规划的编制
(一)总体规划的编制部门
注意编制部门与决策主体的区别
同级政府提出,同级发改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注意与前面有不同)
(二)总体规划编制要凝聚各方的共识
征求意见(三方面)
■同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是征求意见,不是衔接)
■经济、科技、企业界和其他社会各界代表
■其他公民和组织(总体规划草案征求意见稿)
(三)总体规划的衔接
1、总体规划间的衔接
(3)衔接主要内容(四内容)
◇指导思想
◇发展目标
◇重大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
◇重大建设项目
2、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的衔接
3、总体规划与区域规划的衔接
注意:是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去和总体规划衔接
(四)总体规划的论证
(五)总体规划的审议批准
■预审——国家级总体规划提交同级人代会有关专门委员会预审
■听取意见——同级政协意见
■审查——同级政府审查
■同级政府审查后报同级人代会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