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基础练习题5_第9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7月1日

二、多项选择题

1.

【答案】ABC

【解析】选项D缺少了“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要约”的前提条件。

2.

【答案】ABD

【解析】选项C: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3.

【答案】AD

【解析】(1)选项B: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不包括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属于无效合同。(2)选项C: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撤销合同。

4.

【答案】ABCD

【解析】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5.

【答案】ABCD

6.

【答案】AD

【解析】(1)选项B: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提供外汇担保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2)选项C: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7.

【答案】AC

【解析】选项B: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在授权范围内可以作为保证人。选项D: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自愿成为保证人,法律未禁止它们成为保证人。

8.

【答案】ABD

【解析】选项C: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规定的权利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9.

【答案】ABCD

10.

【答案】AC

【解析】选项BD:属于不得抵押的财产。

11.

【答案】ABCD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2年后请求确定债权;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12.

【答案】ABD

【解析】(1)选项A: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2)选项BC:出质人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的,质押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视为移交;占有人收到出质通知后,仍接受出质人的指示处分财产的,该行为无效。

13.

【答案】ABD

【解析】选项C: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14.

【答案】ACD

【解析】选项B: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15.

【答案】BD

【解析】(1)选项AB: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而不是取得孳息的所有权;(2)选项CD: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16.

【答案】ABCD

17.

【答案】ACD

【解析】《合同法》规定了三种免责事由:法定事由、免责条款、法律的特别规定。

18.

【答案】ABCD

19.

【答案】ABC

【解析】选项D: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20.

【答案】BC

【解析】(1)选项B: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2)选项ACD: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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