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市(区)及市级以下单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持报名资料到所属市(区)会计考办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束后按时统一上报省会计考办复审,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按时完成财政和人社部门规定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同时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继续教育证书(具体要求已各级人社部门文件为准)。
五、报名审核确认时间
省级现场审核确认时间:持解放军或武警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中级资格考生为2016年3月26-30日;所有高级资格考生为2016年3月24- 30日(节假日正常受理),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须现场审核的考生应及时到规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六、报名审核确认地点
陕西省会计服务大厅负责省本级考生报名信息变更和审核确认,地点:西安市南四府街49号陕西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87624441),各市(区)考生报名地点详见当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的通知。
七、报名费
报名费收取标准: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每人每科目70元,高级资格考试每人100元。
八、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中高级为2016年3月1日至29日。
2.中高级考生于9月1日-9日登录“陕西会计”网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好准考证(为不影响考试,中高级考生打印准考证前须完成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按时参加考试。
3. 2016年10月25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分别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