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6】10号)文件精神,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6年9月10—12日举行。现将我市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中级资格考试报名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其中:报考中级职称的人员大专学历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必须满五年;本科学历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必须满四年。报考人员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但必须扣除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时间。
(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
申请参加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3)参加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还须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22号)的相关规定,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日到3月28日(今年将不再安排补报名时间)。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确认的时间为2016年3月27日到3月31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报名方式及网址
考生自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http://kzp.mof.gov.cn)。在报名过程中考生不需要上传照片。
四、现场确认地址
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属地管理原则报名,市区考生(不含通州区)到市财会教育中心(南通市青年西路192号)确认;通州区的考生到通州区财政局确认;海安、如皋、如东、启东的考生到所在地的县(市)财政局确认;海门市的考生到海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确认。全市(含县(市)、区)报考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一律到南通市财会教育中心(南通市青年西路192号)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