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6】10号)文件要求,为顺利开展我县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二、报名时间与网址、考试时间与方式、准考证打印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至3月28日,不安排补报名。
(二)报名网址:2016年江苏省继续使用财政部网上报名系统,考生报名网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三)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2016年9月10—12日于沭阳县财政局会计培训中心(沭城镇广州路405号县实验中学对面)举行,方式为无纸化。
三、收费方式、标准及发票领取
(三)发票领取
如需发票的考生,请于2016年3月27-4月10日至沭阳县财政局会计培训中心领取。
四、考生报名资格现场审核
(一)审核时间
考生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时间为2016年3月27至3月31日(网站后台开放时间全国统一,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二)审核材料
考生办理审核手续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是二代身份证原件,用于读取数据、采集照片);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三)审核地点
现场审核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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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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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沭阳县财政局会计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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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83938014 |
沭城镇广州路405号(县实验中学对面) |
五、考试科目和大纲
特此通知。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