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通过后,审核点打印回执表两份(一份交报考人员、一份存档),并提醒报考人员及时交费。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属地原则现场审核确认,报考人员可在本市范围内任选审核点确认,不得跨市审核确认。根据《关于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等事项下放市级管理的通知》(鲁财会〔2015〕3号)规定,报考中、高级资格考试的原省直属管理会计人员到单位所在地审核点确认,不再设立省直属审核点,现场确认工作可由他人代办。
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到各市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具体地址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为4月10日至30日,现场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应于4月30日23:59前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自行缴纳费用。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费用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9月1日至9月11日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查询、打印准考证。
(五)其他要求
各市财政局于4月7日前将《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点登记表》传真至省财政厅,全省统一对外公布。
五、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鲁价费函〔2013〕28号文件规定,中级资格考务费每人每科56元。按照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01〕217号文件规定,高级资格考务费每人100元。
六、考试大纲
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七、考场编排
各市财政局务必于8月5日前将《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传真至省财政厅,全省统一编排考场。
八、工作要求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介,做好考试报名宣传,将现场审核点的设立情况、报名时间和有关考试政策等,及时告知广大考生,避免漏报、错报情况发生。
对于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各市财政局须单独审查、严格把关,并留存报考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