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4月10日至29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4月2日

  3、根据《考试暂行规定》要求,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要求,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之前和之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我省对年限计算明确如下:

  (1)持第一学历报考的人员,取得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限必须同时满足相应年限要求。

  (2)工作后取得学历报考的人员,会计工作时间为报考人员取得学历之前和之后从事的有效会计工作时间总和。学历证书为非全日制的,学习期间年限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合并计入会计工作时间;学历证书为全日制的,学习期间虽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其年限不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时间。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限也须满足上述有效会计工作时间的合计。

  (二)高级资格报名条件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山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试行办法》(鲁人社〔2009〕12号)规定,高级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有效履行岗位职责;

  (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3)持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

  (4)持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2、学历(学位)及资历条件:

  取得会计师或相关系列(指审计、经济、统计,下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

  (1)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2年以上;

  (2)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4)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后又获得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的,所学专业是财务会计或相近专业,在取得学历(学位)后要从事财务会计工作3年以上,并同时符合上述第(2)或(3)项中规定的相应资历要求。

  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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