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宁沈阳中级会计师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月31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2月24日
2016年辽宁沈阳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已确定!中级会计师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日-3月31日。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3月14日-4月1日。

(沈阳考区)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度辽宁省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会〔2016〕91号)文件要求,现将沈阳考区2016年度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和各级监管机构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1.守法遵章,诚信报考。

  2.依法行政,尽职尽责。

  3.有法必依,违法必纠。

  4.公开公正公平,维护社会正义。

  二、报名范围

  1.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且持有我市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在本人会计从业资格档案管理属地进行,不得跨市报名。持外省及省内其他市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拟在我市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沈阳手续后,方可报名。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在省本级管理的人员,可在我市报名。

  3.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在我市区域内持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后勤保障部(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或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下称“武警、军队、港澳台人员”),可在我市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体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实际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自被单位首次聘任会计工作岗位时间起(但应不早于全日制学历毕业时间),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中途离开会计工作岗位(包括脱产参加全日制学习)时间应予扣除。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却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属违法行为,其“工作年限”不能纳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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