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南京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已确定!中级会计师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日-3月28日,不安排补报名时间。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2016年3月27日-3月31日。
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
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6]10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南京考区)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科目及时间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南京考区)定于9月10-11日举行。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9月10日 (星期六) |
9:00-11:30 财务管理 |
|
14:00-16:30 经济法 | ||
9月11日 (星期日)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方可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二、报名条件
(一)中级资格考试报名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及其实施方法》(财会[2000]11号)执行。
1、报名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考试报名条件: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⑤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但必须扣除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时间,会计工作年限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