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高级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会﹝2016﹞2号),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6年9月举行,我省中级资格考试以无纸化考试为主,高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开卷考试。现将我市报名及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为: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各级别报考条件:
1.报考中级资格: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2.报考高级资格:
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15号)有关条件。
3. 会计工作年限、专业资格年限计算至2016年底。
4.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可在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