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高级资格。
1.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高级资格纸笔考试于9月12日—13日举行。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9月12日 (星期六) |
9:00-11:3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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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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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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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
2.考务日程
(1)2015年4月30日前,各考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考区2015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并向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报送考试用书征订情况。
(2)2015年4月30日前,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将50周岁以上考生申请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纸笔作答的相关情况报至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
(3)2015年8月20日前,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公布广西中、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财政部制作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生答题操作视频、考生模拟答题系统、考生操作指南,供考生提前熟悉考试操作和模拟练习。
(4)2015年9月12日-13日组织中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高级会计资格纸笔考试。
(5)2015年10月25日前,财政部下发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在广西财政会计网(http://www.gxczkj.gov.cn/)公布成绩查询通知。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各市考区可向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6)2015年6月30日前,各市财政局将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上缴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10月30日前报送2015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七、其他要求
(一)各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二)各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加强考试安全保密工作,严防信息资料外泄。
(三)各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应分别于各级别考试开始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完善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指挥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考试期间正常供电,启用防范科技作弊设备,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