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的确定要区分不同的取得方式
(一)外购
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存货说的是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前)
1.不需要安装的,计入“固定资产”;
2.需要安装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开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实质重于形式)转入“固定资产”,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
①发生开支时:
借:在建工程 (倒挤)
贷:银行存款 100
库存现金 100
原材料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00×17%
应付职工薪酬 100
库存商品 200 (自产的,成本是200,计税价是2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0×17%
累计折旧等
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倒挤)
贷:在建工程 (销账)
3.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各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4.延期支付(≥3年),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典型例题】2009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购货合同,从乙公司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大型机器设备,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9 0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 530 000元。合同约定,甲公司于2009~2013年5年内,每年的12月31日支付2 106 000元。2009年1月1日,甲公司收到该设备并投入安装,发生保险费、装卸费等7 000元;2009年12月31日,该设备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共发生安装费50 000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假定甲公司综合各方面因素后决定采用10%作为折现率,不考虑其他因素。已知:(P/A,5,10%)=3.7908
(1)2009年1月1日:借:在建工程 7000
贷:银行存款 7000 (保险费、装卸费)
借:在建工程 7 983 424.8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即长期应付款的现值,是本金)
未确认融资费用 2 546 575.2 (差额,5年的利息和,按照实际利率法分期摊销)
贷:长期应付款 10 530 000(2106000×5,现金流,本金利息的和)
(2)2009年度发生安装费用50 000元
借:在建工程 50 000
贷:银行存款 50 000
(3)2009年12月31日,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结转工程成本、支付款项
2007年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
=(10530000- 2546575.2 )×10%=798342.48(元)
借:在建工程 798342.48(利息资本化)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798342.48(第一期的本金即现值×实际利率10%×1)
借:固定资产 8838767.28
贷:在建工程 8838767.28
借:长期应付款 2106000
贷:银行存款 2106000
【说明】本年度实际利息费用为798342.48,给了人家2106000,利息都给了,同时偿还了本金(2106000-798342.48)=1307657.52,则2010年的本金=7 983 424.8-1307657.52=6675767.28;如果一分都没有给,则798342.48直接滚入2010年的本金中(利滚利)。
(4)2010年12月31日,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支付款项
借:财务费用 667576.73(利息费用化)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2010年的本金×实际利率×1=) 667576.73
借:长期应付款 2106000
贷:银行存款 2106000
以后各年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支付款项的账务处理比照2010年的相关财务处理。
(二)自建(包括自营和出包)
1.自营
通过“工程物资”、“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注意“工程物资”含增值税,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是进项税额转出,领用产品是视同销售,有个销项税额。
2.出包
给承包商的钱都走“预付账款”科目,结算的时候“预付账款”转入“在建工程”,结算的前提是承包商提供了原始凭证(发票、进度表等资料),最后的多退少补对“预付账款”说话,即多退少补的时候,把预付账款的余额抹平,对方科目是“银行存款”。
工程部分毁损:
借:其他应收款(有责任人的部分)
营业外支出(非正常原因造成的)
贷: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