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概念和种类
本篇知识点关系:经济法 >>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公司法律制度概述 >> 公司的概念和种类
【考情分析】
考频:★
2013年单选
【本节目录】
1.公司的概念
2.公司的种类
【高频考点】:公司的概念和种类
(一)公司的概念
由于各国立法对公司规定不同,加之不同类型的公司法律特征有一定区别,因此,公司的概念并不统一。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其特征为:
1.依法设立。这是指公司必须依法定条件、法定程序设立。一方面,要求公司的章程、资本、组织机构、洁动原则等必须合法;另一方面,要求公司设立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进行工商登记。
2.以营利为目的。以营利为目的,是指公司设立以经营并获取利润为目的,且股东出资设立公司的目的也是为了营利,即从公司经营中取得利润。如果某些公司对经营利润不进行分配,而是用于社会公益等其他目的,则不属于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性质。
3.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设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设立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之一是达到法定的注册资本,而注册资本来源于股东的投资,即由股东按法定和章程约定的出资方式及约定比例出资形成,因此,没有股东的投资行为就不能设立公司。
(二)公司的种类
按照法律的规定及学理的解释,可以对公司作出以下分类:
1.以公司资本结构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方式为标准,可以将公司分为以下几类:
(1)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2)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3) 无限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的股东组成,全体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无限公司与合伙公司具有基本相同的法律属性,但不同的是,有些国家规定无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4)两合公司,是指由负无限责任的股东和负有限责任的股东组成,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股东仅就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其中,无限责任股东是公司经营管理者,有限责任股东则是不参与经营管理的出资者。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仅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可以将公司分为以下几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