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高频考点:法律行为(1)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9月11日

  不要式的法律行为是指法律不要求采取一定形式,当事人自由选择一种形式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该类法律行为的形式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4.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
  主法律行为是指不需要有其他法律行为的存在就可以独立成立的法律行为。
  从法律行为是指从属于其他法律行为而存在的法律行为。
  从法律行为的效力依附于主法律行为:主法律行为不成立,从法律行为则不能成立;主法律行为无效,则从法律行为亦当然不能生效。但是,主法律行为履行完毕,并不必然导致从法律行为的效力的丧失。


首页 1 2 尾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