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第二章基础讲义(2.2公司的登记管理)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8月7日

  六、分公司的登记
  1.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例题·多选题】甲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电子产品,因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决定在上海、深圳两地设立分公司。该股份有限公司下列作法正确的有( )。考试站网
  A.向分公司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由分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B.向公司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法人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
  C.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与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致,必须继续经营电子产品
  D.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与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不一致,但必须向分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设立分公司。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所以A对,B错;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所以C对,D错。
  七、年度检验
  公司登记机关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公司进行年度检验。
  八、证照和档案管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者《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分公司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
  2.公司登记机关对需要认定的营业执照,可以临时扣留,扣留期限不得超过10天。


首页 1 2 3 尾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