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职称《经济法》第一章强化学习五:经济法主体的界定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1月8日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强化学习五、经济法主体的界定

  1.定义:经济法主体是依据经济法而享有权力或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或个人。

  组织:可能是立法机关或执法机关,也可能是各类企业或非营利组织等。

  个人:可以是本国公民、外国人等。

  2.同一主体可以因其参加不同的法律关系,而成为多个法律领域的主体。

  政府可以成为经济法上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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