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2014造价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意见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8月16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认真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368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评审工作体制,严格评审范围

  1、严格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及有关规定,组建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并调整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评审委员会和各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市直有关部门、高等院校和大企业,可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分别组建相关系列的初级评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根据本地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管理的具体情况,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报组建有关初级评审委员会的方案,经同意后分别组织实施。

  2、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系列(专业)范围和授权评审的要求组织评审,不得超越权限跨系列(专业)受理申报材料和进行评审。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通过考试的,表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单位聘用时,按有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3、凡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务员及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外,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严格标准条件,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

  4、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要认真贯彻公开、公正和综合评价原则,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推荐和评审的主要依据,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注重向基层、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

  5、认真执行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对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由受委托承担高级评审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的办事机构(以下简称为高评委办事机构)组织业务测试后,提交评审委员会单独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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